近日,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发布公告:加拿大卫生部新修订的《方便食品中李斯特菌含量标准》于2011年4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涵盖肉、家禽、鱼类、水果、蔬菜及奶制品等。加方宣称此次标准修订是在强化对高风险产品中李斯特菌控制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为企业控制和确证该菌提供技术指南,并从法律层面界定与李斯特菌生长相关的方便食品范畴。
与2004年实施的标准相比较,新标准在6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加严了成品符合性的判断标准,使其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2009)标准大体一致;对监控李斯特菌的产品类别进行了调整;对加工环境及成品中检测李斯特菌取样方面的细节要求进行了修改;要求所有企业必须建立加工环境中李斯特菌的监控计划;允许企业通过使用抑制剂等方式控制或杀灭该菌;要求政府对暴露于李斯特菌感染高风险下的员工提供技术支持。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尽快对新标准开展研究,科学评估对我国产品出口所产生的影响并积极应对。在充分了解新标准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官方出口产品监控和检测方案,指导企业建立李斯特菌自检自控计划;收集、研究我出口食品中李斯特菌的检验情况,为建立口岸李斯特菌风险评估提供数据支持,并为下一步实施符合我国实际的李斯特菌微生物减少计划提供依据。
针对新标准,适度调整我国进口加拿大食品中李斯特菌的监控范围及检测力度。加方新的检测标准,为我国有针对性监控加拿大出口至我国的相关食品提供了理论依据,可以利用该标准调整我进口食品安全监控计划,合理利用TBT/SPS技术性措施,有效地限制或禁止国外产品冲击我国市场,保护国内相关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