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监视安全课发布食安输发0629第1号:加强对中国产未成熟扁豆中噻嗪酮的监控检查。
根据2011年度进口食品等的监控检查计划,按2011年3月3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30第15号(最终修正:2011年6月28日发布的的食安输发0628的第2号),对中国产冷冻未成熟扁豆实施检查时,发现其违法了食品卫生法。因此,将对未成熟扁豆及其加工品中噻嗪酮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具体如下记:
记
强化检查日期 |
国家 |
检查对象 |
检查项目 |
2011年6月29日 |
中国 |
未成熟扁豆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 |
残留农药(噻嗪酮) |
来源:http://www.forth.go.jp/keneki/kanku/syokuhin/tsuuchi/2011/6/29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