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阿富汗对进口肉类产品出台新要求

   日期:2012-08-1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56    
    阿富汗国家动物卫生部技术委员会决定,所有对阿富汗出口牛、羊肉和禽肉的企业需提供一份证明,证明牛及家禽产品都是以伊斯兰方式屠宰的(由伊斯兰联合机构认证),其中包含这些机构的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希望有对阿富汗出口羊肉、牛肉、羔羊肉、鸡肉及牛杂等产品业务的单位注意此项要求。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