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国立环境研究院发布通知,宣布有毒化学物质清单(TSC.)和GHS分类清单增加4个物质,观测化学物质清单(OCS.)增加2个物质。TSC.和OCS.作为国立有毒化学物质法规的一部分,修改部分已于1月11日起强制执行。
TSC.和GHS分类清单增加的物质为:
. 六氢-2-氧-3,5-甲桥-2H-环戊烷[b]呋喃-6-基氯乙酸酯及其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
. 氢氧化N1, N1, N1, N4, N4, N4-六丁基-1, 4-丁二铵盐 (1:2)及其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
. 菌素及其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
. 2-丙烯酸4-(2-环氧乙烷甲氧基)丁基酯及其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
OCS.清单增加的2个物质为:
. 十四碳氟庚烷和甲醇的反应物及其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
. 2-丙烯酸4-(2-环氧乙烷甲氧基)丁基酯及其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