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美国食品安全新闻网消息,11日美国联邦公报刊登一项肉类原产地标识规定,可更好地与世贸组织协定保持一致。
这项新规定由美国农业部农业市场服务局发布。按照新规定的要求,所有在美国宰杀动物所产出的肉类加工而成的产品均需要标出:动物的出生地、喂养地、屠宰场等信息。另外新规定严禁将不同原产地的肌肉块混合加工成肉品。
美国消费者团体组织认为,新规定完善了肉类原产地标识,保护了美国消费者的利益。然而美国牛肉协会担心,新规定可能会阻碍与其他国家的肉类贸易,抬高市售牛肉的价格,引发贸易战争。
原文链接:<http://www.foodsafetynews.com/2013/03/new-cool-rule-published-today-in-federal-regi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