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网站消息,3月20日欧盟发布(EU)No 244/2013号法规,修订了(EC)No 1333/2008法规附件III中关于磷酸三钙用于婴儿以及儿童食品的规定。
最新规定如下:
E341(iii) |
磷酸三钙 |
作为P2O5的最大残留量150mg/kg,并在钙,磷与钙的限量内:氮磷比见2006/141/EC指令中的规定 |
所有营养物 |
婴儿奶粉以及较大婴儿奶粉见2006/141/EC指令中的规定 |
成品中以P2O5计的最大限量为1000 mg/kg见附件II中E部分13.1.3条规定 |
所有营养物 |
用于婴儿与儿童的加工类谷物食品以及儿童食品见2006/125/EC指令中的规定 |
新规定将自公布20天后生效。
原文链接: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077:0003:0004: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