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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部修订肉类产品原产地标识规定

   日期:2013-05-3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643    

    2013年5月23日华盛顿消息,美国农业部(USDA)发布一份最终规则,根据原产国标签(COOL)项目修订分割肉类商品的标签规定。

    农业部长Tom Vilsack称,USDA有信心这次修订将促进项目的整体运作,使强制性COOL要求符合美国国际贸易的义务。

    最终规则修订了分割肉标签规定,涵盖的商品要求原产地名称包括每个生产步骤(如出生、饲养、宰杀)的发生地点,移除了对分割肉类混合的许可。

    2012年6月,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上诉机构证实,一个早期WTO专家小组的决定发现,美国针对特定肉类商品的COOL要求歧视加拿大和墨西哥的牲畜进口,因此不符合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美国直至2013年5月23日才决定符合WTO的 COOL规则。

    最终规则的通知将公布在2013年5月24日的联邦公报上,生效日期为2013年5月23日。美国农业部农产品销售局(AMS)将开展一项有关该规则要求的行业教育和扩展项目,与实施2008年临时最终规则和2009年最终规则后进行的扩展项目相似。

    根据COOL,零售商必须向客户提供有关各种食品,包括水果、蔬菜、鱼类、贝类和肉类的原产地信息。强制性COOL要求将帮助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之前做出更明智的购买决定。美国农业部AMS将负责COOL法规的实施、管理和执行。

    据悉, COOL的最终法规生效于2009年3月16日。自那时起,AMS已投入了大量教育和扩展资源。过去四年,AMS已严格审核了行业符合COOL的情况。2012年,USDA及各州的合作伙伴对3800多家零售商进行了合规审查。这些审核估计约有98%的商品符合COOL要求。

    原文链接:www.ams.usda.gov/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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