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门:负责农业产地环境的监测和保护,负责畜禽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组织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组织对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测和抽验,负责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产品认证的推荐工作,出现上述问题,可向农业部门投诉。
商务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畜禽定点屠宰,依法查处经营病害肉、注水肉案件。出现上述问题,可向商务部门投诉。
卫生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日常监督管理;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包括各类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等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食品卫生质量的监督监测检验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开展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病人的紧急救治工作。出现上述问题,可向卫生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登记主体资格的审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对食品商标、广告进行管理,查处食品流通领域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现上述问题,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围绕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储运、包装等方面进行审查;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出现上述问题,可向质监部门投诉。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出现上述问题,可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