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讲究饮食卫生。尽量不吃生鲜或未经彻底加热的鱼、虾、蟹、蛙和水生植物;对肉禽和水产品要高温消毒才能进食;不喝生水、不吃生的蔬菜;不用盛过生鲜水产品的器皿盛放其他直接入口的食品;加工过生鲜水产品的刀具及砧板等必须清洗消毒后方可再使用,生熟食品的砧板和刀具等要严格分开。
二、正确选择食品的购买场所。最好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讲诚信的商场、超市购买。不要到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商店和流动摊贩处购买食品。
三、注意食品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消费者要注意选购包装标志齐全的食品。
四、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限期使用的商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
五、注意选购已获国家认证并标注有绿色食品、“QS”(食品安全认证)等标志的食品。国家针对绿色食品实行绿色食品使用标志,从2004年4月1日起,国家对米、面、食用油、酱油、醋五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要求此五类食品必须通过“QS”认证,并在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及准入证号,才能上市销售,消费者要注意选购。
六、注意提高食品消费安全防范意识。主动索要、妥善保管购物凭据,如出现问题可作为投诉或申诉的重要依据。如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要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工商部门举报,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