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保健食品,是根据前人经验和基料的作用推断该保健食品应有的功效,又由于加工粗糙、活性成分未能加以保护,所以产品的实际功效难以确认,这类保健食品充其量只能算是营养品。目前国内保健食品大多数都是属于这一代产品。
第二代保健食品,是指经过动物和人体实验,确实知道它具有调节人体某种生理功能的效果,具有科学性、真实性。在国内这一代保健食品目前还处于萌芽阶段。
在第二代保健食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取、分离、纯化其有效成分,并对其活性成分进行结构确认,加工中确保活性成分的稳定和有效,便称为第三代保健食品。
我国保健食品行业起步较晚,却发展迅猛,有些产品种类中既有保健食品身份的产品,也有OTC(非处方药)身份的产品。比如维生素C,使很多消费者产生概念混淆,以为只要是维生素都是一样的。
其实,保健食品和非处方药有着显著的区别:
1.目的不同。
保健食品不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而是侧重于调节人体的某种功能。药品则具有明确的目的,是用以诊断、预防,或治疗疾病的。
2.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的要求也不同。
保健食品主要侧重于食品的安全性,其生产条件只需要符合相应的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要求即可。药品的生产条件和工艺要求十分严格,具有严格的GMP标准。
3.产品的功能是否经过临床对照观察。
保健食品要求较低,不需要临床观察便可通过批准上市。药品直接关乎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效果,必须具备令人信服的临床对照观察结果作为支撑,才有可能被批准上市。
4.实际功效不同。
大多数保健食品不能明确其功效成分,因此它不可能以预防或治疗疾病为目的,只是侧重于调节机体某种功能。药品则应有严格的适应症和确切的疗效。
综上所述,保健食品和药品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譬如,某些保健食品中虽然含有维生素C,但是其中维生素C的含量、保存率、作用大小、可信程度与OTC(非处方药)还是有着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