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水产品和干货不能只看卖相
本报讯 “有些水产品泡得白花花的,一看就有问题,老百姓得提高警惕。”天气转凉,一些水产品的销路看涨,不过昨天,南京市工商局的相关人士表示,该市一些农贸市场内销售的水产品和干货暗藏问题,消费者应该谨慎选购。
“我们每年都会定期抽检水产品,每年都会发现商贩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南京市工商局市场处的相关人士表示,甲醛泡制水产品是最常见的问题,尤其是到了冬季,很多市民喜欢在家中往火锅中涮着吃鱿鱼,但是一些商贩为了能够让产品有卖相,就往往会拿甲醛浸泡,泡出来的鱿鱼不仅保质期长,看上去也很新鲜,成色饱满。据了解,甲醛俗称福尔马林,国家明令严禁在食品加工中使用和添加。但是由于甲醛有防腐保鲜作用,而且能够改变海鲜产品的成色,致使不少黑作坊、小商贩在水产品、水发产品中违法使用。
除了甲醛被放入水发产品浸泡外,腐竹中含有吊白块也是常见问题。在去年,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曾经委托该市质监部门针对性地对部分农贸市场上的腐竹、食用菌和黄花菜进行了抽检,这三种食品的合格率都不高,其中30%的腐竹不合格,主要原因就是在腐竹里检出国家明令禁止不得添加的“吊白块”,同时二氧化硫含量超标。食用菌、黄花菜也不同程度二氧化硫超标,二氧化硫就是用于漂白的添加剂,俗称“保险粉”。
无独有偶,在今年7月份,南京市工商部门公布的对该市20个集贸市场的质量抽检中,南京科巷菜场内销售的腐竹再次被检测出了吊白块;而位于下关区惠民桥市场50号的何景珍干货店所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12倍。
南京市工商部门告诫相关经营者,凡生产过程或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擅自添加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除了可以依法没收并销毁产品,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证照,并将承担法律后果。同时,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在选购水发产品或是干货类商品的时候,一定不要一味地只看“卖相”,一定要仔细甄别,过于“好看”的更要多看多闻后再出手。 (陈 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