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5月14日专电(记者熊聪茹)随着气温升高,涉及食品的投诉增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14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夏季购买食品要注意“六要”“五不要”原则。
目前食品类商品的投诉主要包括:变质、食品中有异物、短斤缺两、无QS标志即假冒驰名商标。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一定注意“六要”。
一要看证照,看食品经销商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所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
二要看包装,看包装有无破损或外漏,密闭性金属包装是否有受胀起鼓现象,包装装潢的文字和图案印刷是否工整清晰,是否有仿冒知名品牌包装问题,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识和检验检疫证明等;
三要看厂名厂址,看包装和标签上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等是否齐备;
四要看日期,看食品是否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有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或涂改生产、保质期限等问题;
五要看批准文号,食品是否注有卫生批准文号、生产批准文号、食品标签认可编号等;
六要看标志,看食品是否有产品执行标准、成分配料、质量等级、净含量标注、是否有QS标志。
此外,消费者还要注意“五不要”。一是不要购买有异味、包装粗糙破损、感官异常或快到失效期的食品;
二是不要过分相信广告宣传,做到货比三家,明白消费;
三是不要购买外形过于饱满漂亮、过白或是颜色太艳丽的食品,以防添加了有害物质侵害身体;
四是不要到无卫生许可证、卫生条件差的地方用餐;
五是不要忘记索要购物凭证,购买食品尤其是直接入口的熟食品,一定要索取并保留好发票或收据,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