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大庆市商务局酒类稽查大队对大庆市一家大型超市内销售的茅台酒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茅台酒有问题。在追查酒品来源时,找到了称自己是黑龙江省茅台酒总代理的供应商宗某。听说自己送到超市的酒是假货,宗某非常吃惊,并于11月21日向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报案。
12月4日,在宗某的两处库房内,侦查员经查点发现,库存的假茅台酒共计314箱。包装箱上都有“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箱里还配备了茅台酒防伪识别器,从外表看,这些茅台酒确实能够以假乱真。据宗某说,这些“茅台酒”是通过空运和汽车配货的方式运抵大庆的,发货地是广州。
经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宗某代理的茅台酒大部分为假货。
那么,宗某口中的这个“茅台酒省级代理权”是如何取得的呢?据宗某讲,去年6月,他在老乡于某的介绍下,认识了宁某夫妇。于某对宗某说,宁某能够办“飞天"53°、750毫升茅台酒的黑龙江省总代理权。宗某听了很感兴趣,宁某夫妇也答应帮忙。宗某花了900万元取得所谓“飞天"53°、750毫升茅台酒的黑龙江省总代理权后,便开了一家酒业公司。
今年8月,宗某见快到年节旺季,便联系于某购进了800多万元的茅台酒。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批货中竟有314箱是假茅台。
11月30日凌晨,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高新公安分局专案组在于某的家中将其抓获;2月1日凌晨,宁某夫妇在家中落网。宁某夫妇交代,他们是从贵州人龚某那里弄来的茅台酒。侦查员几经辗转,于12月2日凌晨将龚某抓获。据龚某讲,他是从一个姓张的人处进的茅台,不清楚此人在哪里,但可以证实,这些假茅台酒都是茅台酒厂附近的小作坊灌制出来的。目前,警方已开始对嫌疑人张某展开抓捕。
据交代,于某、宁某夫妇是通过在广东结识的自称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贵州人龚某,为宗某办理的“代理权”,花了500万元,于某和宁某各得200万元。赚取巨额介绍费后,他们还在宗某进货中加价,750毫升的茅台酒,龚某以380元一瓶的价格从张某处买到手,以580元一瓶的价格供给于某、宁某,龚某共获得利润200万元左右。于某、宁某加价后以每瓶850元的价格供给宗某,从中获取利润3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