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2005年版《药典》,只有“林下山参”的定义,没有“野山人参”的名称,也没有专门的鉴别标准。
市场上标“野山人参”的绝大多数为移山参,即便在正规大店也如是。此次检查中,发现标“野山人参”的绝大多数为经过移植的移山参,移山参的外观特征与野山人参存在明显区别,由于生长年限较短、数量较多,其珍贵程度、药用价值、市场价格均低于野山参和林下山参。
王有志进一步称,接下去市食药监部门将对山参市场不规范标注的情况进行整治,消费者也要头脑清醒,不要被“野山人参”的称谓迷惑,冲动选购。
近日记者跟随本市食药监稽查组,突击检查了徐汇区东方商厦、静安区九百世纪食品商城、久光百货和黄浦区新世界城、第一食品商店、国际饭店、金门大酒店中的贵重药材专卖店。现场检查发现,正规大店冬虫夏草质量明显提高,但“野山人参”质量情况不容乐观。标示“野山人参”的绝大多数为移山参,难以见到完全的野生山参,连林下山参也很少见,且发现6件产品疑似人为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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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参是目前市场销售人参的主要品种。
野山参 根据2004年3月1日起实行的新的《野山参分等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仅完全自然生长、长年形成的山参称为“野山参”。
林下山参 人工在野外森林环境种植,不浇水施肥、不移植而自然养成的山参,称为“林下山参”。
移山参 山农发现野山参幼苗,移栽到居家附近的山野林下,令其自然生长,称为“山移”;参农将园植的人参幼苗移植到山野林下,不浇水,不施肥,使其在野生环境下自然生长,称为“家移”,以上两种及各种经过移植的山参均称为“移山参”。(皇甫萍 蔡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