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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奶粉网络代购须持证

   日期:2011-12-13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87    
   重庆市工商局发布通知,要求年底前该市进口奶粉代购网店必须挂出《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昨日,部分淘宝进口奶粉代购卖家表示,如果照此规定,许多小商家都要关门,而部分消费者认为,这是市场优胜劣汰的结果。

  今年9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代购“洋奶粉”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只有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者,才能从事网络代购洋奶粉业务。

  对此,淘宝网相关负责人表示,淘宝方面正在与浙江省工商局商谈相关事宜。毕竟“淘宝网上的商家来自全国各地,而这个事情是由各地工商局负责”。他同时表示,淘宝网上的许多商家并不了解这个规定。

  一位淘宝双皇冠母婴卖家印证了上述说法。该卖家表示,没听说过相关规定,而如果要求挂“双证”的话,他们这样的店铺只能关门大吉,因为对于他们来说,“《食品流通许可证》很难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场所等要求。

  消费者金女士经常在淘宝网上代购奶粉,她表示自己选择这家网店是经朋友介绍,选购商品主要看商品评论。

  网络代购的奶粉多以个人邮递物品的形式入境,一般未经质检部门检验,产品质量缺乏保障,发生消费纠纷后消费者维权往往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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