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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食用不当易中毒

   日期:2011-12-16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67    

  一忌:高温使用

  烹调菜肴时,如果在菜肴温度很高时投入,味精就会发生化学变化,使味精变成焦谷氨酸钠。这样,非但不能起到调味作用,反而会产生轻微的毒素,对人体健康不利。科学实验证明,在 70℃~90℃的温度下,味精的溶解度最好。

  二忌:用于碱性食物

  在碱性溶液中,味精会起化学变化,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谷氨酸二钠。所以烹制碱性食物时,不要放味精。如鱿鱼是用碱发制的,就不能加味精。

  三忌:用于甜口菜肴

  凡是甜口菜肴如 “冰糖莲子”、“番茄虾仁”都不应加味精。甜菜放味精非常难吃,既破坏了鲜味,又破坏了甜味。

  小贴士:

  每日食用味精不可过量。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否则,就可能产生头痛、恶心、发热等症状;过量食用味精也可能导致高血糖。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压、肾炎、水肿等疾病的病人应慎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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