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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三大污染威胁蔬菜安全

   日期:2005-01-0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40    

辽宁最近的一项关于蔬菜污染状况的调查显示,农药残留、化肥污染、重金属污染已成为蔬菜污染的三大源头。专家建议,系统解决蔬菜污染问题已成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当务之急。
  这项根据对沈阳、辽阳、葫芦岛、鞍山等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批发市场的调查发现,蔬菜、瓜果的农药、化肥残留及有害物质超标问题相当严重,其中蔬菜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工业“三废”、生活污染排放造成的土壤、空气、水质污染等,也致使一些“菜篮子”产品药物残留及有害物质超标。
  --首先是农药残留问题。
  辽阳市卫生防疫站对两批蔬菜产地和市场销售蔬菜,对果菜和叶菜两类产品的有机磷残留量进行检测。在抽检样品100份中,8种有机磷农药检出31份,其中禁用高残留农药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甲胺磷被检出的有18份,限用农药敌敌畏、乐果超过标准的有9份。叶菜类的农药残留检出率43.1%,果菜类检出率14.2%。其中较重的有韭菜占80%、头菜占81.2%。
  另据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辽宁省内7个蔬菜生产基地、4个大型超市、4个农贸市场和1个批发市场的88个样品中,农药残留超标率为2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从监测结果表明,蔬菜生产基地超标率不高,仅为3.1%;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超标比较严重,分别为37.5%、50%和50%。
  辽宁省环保局助理巡视员王治江认为,农药的残留污染主要是大量不合理使用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农药造成的。我国农药年产量80-100万吨,有95%以上使用在农作物、果树、花卉等方面。辽宁省农药产品2000年为2.2万吨,比1990年增加46.7%。在农药使用中,一些用户随意加大用量混用农药,缩短安全间隔期,盲目用药,致使蔬菜上的农药残留量高。一些青菜虫抗药性强,普通杀虫剂难以杀死害虫,有的用户违例使用高毒农药。
  --其次是化肥污染。化肥对“菜篮子”产品的污染主要表现为硝酸盐含量超标。据沈阳农业大学土地与环境学院两次对沈阳大东菜行农贸市场蔬菜进行抽检,在检测的24种蔬菜中,硝酸盐含量超过标准750毫克/公斤的有10种,占41.7%。其中含量在3000毫克/公斤以上的有小白菜、芹菜、油菜、韭菜、茼蒿菜和生菜等,茼蒿菜含量达6687.9毫克/公斤,超标近9倍。而番茄、黄瓜、大葱、胡萝卜、茄子、青椒、苦菜等的硝酸盐含量相对较低。
  --再有就是重金属污染。据沈阳农业环境监测站对市内五三乡、陵东乡、北陵乡、杨士乡和造化乡部分村的蔬菜种植基地土壤和蔬菜的重金属含量检测,蔬菜中重金属含量超标严重,黄瓜中的镉、汞、铅超标率为72.7%、27.2%和18.2%;番茄的镉和铅超标率为75%和12%;菜豆的镉、汞、铅超标率为80%、60%和70%;大白菜的镉的超标率100%。
  王治江说,蔬菜重金属含量超标主要是产地环境特别是土壤受到污染所致。由于蔬菜产地大多在城市郊区,城市郊区又是城市环境污染的主要影响地区。辽宁省城市郊区农田、工矿区周围农田及污灌区农田污染比较严重,全省受污染面积约达300万亩。主要污染物有镉、汞、铜、砷、铅、铬、锌等。据监测,沈阳、抚顺、本溪部分菜田、水田土壤中镉平均超标率达37.46%,鞍山郊区土壤中汞、铜的超标率分别达40%、10%。产地环境污染已成为影响“菜篮子”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
  对解决蔬菜污染问题,王治江提出了一些建议:
  1.加强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合理控制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把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作为监管重点。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农药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药。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要严厉查处,坚决予以没收、取缔。
  2.建立蔬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建立健全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当前要着重解决市场准入的瓶颈,即蔬菜快速检验手段,通过市场质量抽查和强制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防止不合格的蔬菜进入市场。
  3.加强“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的监督管理。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办法,制定产品生产环境安全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对影响“菜篮子”产品质量的污染源进行监督和查处,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新建的“菜篮子”产地要远离各类污染源;在确定的“菜篮子”产地设置必要的防治隔离带或缓冲区。在“菜篮子”产地周边地区严格控制有污染的建设项目,新上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投产的有污染且不达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停产治理,限期达标,经治理仍不达标者依法予以关停。
  4.开展“菜篮子”产地环境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开展“菜篮子”产地环境污染问题专项调查,摸清“菜篮子”产地环境污染状况。农业部门要通过开展自检性监测,指导好生产者的生产;环保部门通过加强监督性监测,监督管理“菜篮子”产地环境质量。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大监测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监测能力建设资金和产地环境监测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菜篮子”产品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网络,配备应急监测设备,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地污染事故及时得到控制和处理。
  5.加快建设高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大力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全省蔬菜等“菜篮子”产品基地要尽快实现无害化。同时,筛选基础条件好、生态环境符合标准、适宜生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区域,加快建设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环保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环境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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