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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QS”标志十类食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日期:2005-05-2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72    
 本报讯 (记者 王向华通讯员王敏)冷冻饮品、饮料、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面、饼干、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罐头等十类食品,将从7月1日起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届时,凡没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上述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生产,上述产品外包装没有“QS”标志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违者将被予以严肃查处。
这是记者5月16日从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的。

  据了解,西安现有上述十类食品生产企业146家,目前已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98家,其中冷冻食品企业8家,饮料企业46家,乳制品企业11家,肉制品企业5家,方便面企业3家,饼干企业8家,速冻米面食品企业2家,膨化食品企业15家。十类食品获证率达到66%。

  目前,西安市质监局已经做好了7月1日十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的全部准备工作。市质监人员提醒消费者,7月1日起,十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后,消费者购买上述十类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检查商品的外包装是否印有“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号,若没有“QS”标志,说明该产品是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能力的企业所生产,其质量安全性能难以保证,切勿购买食用,并及时向质监部门举报,以便迅速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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