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告,从今日开始,没有取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证———“QS”认证标志的肉制品等10类食品加工企业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这10类食品包括肉制品、罐头食品、乳制品、饮料、冷饮、速冻面米制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和膨化食品。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9月1日起,有关部门将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的10类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无证生产销售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12月1日起,凡继续无证生产销售10类食品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此外,对7月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特殊用途饮料和固体饮料中的豆奶粉暂不实施无证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