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记得从前在工厂、企业的墙壁上总能看到这样的宣传语---"安安全全上班,高高兴兴回家","保安全促生产"。从中不难看出,"安全"应该是生产环节中十分重要,而且也是应该优先考虑的问题。当生产出来的产品从生产环节走向消费环节的时候,"安全"问题似乎就不那么受到重视了。商家注重的是效益,消费者则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商品的质量、功效甚至品牌的知名度上,消费领域似乎就不存在安全问题。直到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被曝光的时候,我们似乎才恍然大悟,这么长时间以来,消费品安全,一个最应被关注的问题,恰恰成了最被忽视的问题。
说阜阳奶粉事件点燃了社会各界对消费领域安全问题关注的导火索一点都不为过。在随后一段时间里,食品、化妆品、家电、家居装饰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再被简单地归结为质量问题,而是做为消费安全问题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消费领域出现的安全问题,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反映到生产领域。奶粉事件最终影响的是整个乳品制造业;苏丹红事件让人们对食品行业安全产生怀疑;高露洁致癌事件让消费者在惊叹"病从口入"的同时,也对牙膏这类日常用品的生产环节产生疑问……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不注重消费领域的安全问题,不仅消费者的利益将继续遭到侵害,很多行业内企业也将倒在"安全"的大门前。
本报将从本期开始开展一系列报道,关注快速消费品领域中的安全问题。
一年前的这个时候,发生了"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导致12名婴儿死亡、171名婴儿残疾的惨剧。令人痛心的是,劣制奶粉并未从此绝迹市场。今年4月,湖南株洲再次惊现与2004年相似的"大头娃娃"。
有资料显示,全国约有乳品生产企业1600家,其中具有许可证的婴幼儿奶粉厂家只有88家,上千家的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都是在"无证驾驶"。
专家指出,婴幼儿乳粉是特殊人群消费的特殊商品,关乎几千万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同时,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安全生产也应该是企业和管理部门的头等大事。否则,受到损害的不仅是消费者,还有整个乳品行业。
出现分包生产劣质奶粉事件后的新问题劣制奶粉事件发生后,使很多正规企业也受到影响。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李朝旭说,目前有关部门对新建婴幼儿食品生产企业的登记注册比较宽泛,所设门槛低,致使市场监管难度大、成本高。此外,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发生后,一部分消费者认为便宜的婴幼儿奶粉不是好产品。这样,2004年以来,一些人开始趁机组织分包生产婴幼儿乳粉。这些小型企业没有必要的奶源基地,不具备完整的生产条件,没有检测设备及相关技术人员,没有储存条件,直接找个研究所设计配方、找个加工厂生产产品,出厂检测随便委托某个机构,竟然也制造出婴幼儿配方乳粉这一乳制品中最具技术含量的产品。因此,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低是当前市场上乳品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证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在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后,出现的另一个比较典型的现象是"以罚代管",并且这种现象持续一年多,得不到有效改善。北京正坤建乳业发展研究中心王心祥表示,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基层执法部门对一些已涉及犯罪的造假、售假等产品质量行为,一般采取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等"以罚代管"的方式结案。其原因主要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系统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以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职能部门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体制,对制售假冒伪劣的行为尚不能形成有力遏制。
监管执法难技术之外的瓶颈专家表示,我国现在的婴幼儿奶粉市场上出现的问题不能完全归结于技术问题,一些基层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目前,国家在婴幼儿食品管理方面具有"角色不清"、"权限不清"的问题,仍然是多头管理,大家都在管又都不能管彻底,"都管又都不管"、条块分割的结果必然是部门利益占据上风,机构重复设置,产品重复检测,并且由于没有总体责任部门,致使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够,职责交叉,错位、缺位、越位现象严重。这样,出现问题容易互相推诿,监管职责难于落到实处,造成市场竞争无序和市场监管职责不明确。
而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必定是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对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一般都在城市的大型商场超市进行,而劣质奶粉多销往县城农村市场。此外,"运动式"、"形式式"、"大跃进式"的打假整治活动很难从根本上促使假冒伪劣产品退出市场,经常是治理一段时间以后,又卷土重来。
同时,由于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限,执法监督部门错用标准,致使许多地方出现合格产品被误判为不合格的现象,对市场造成了不必要的混乱。比如对于国家标准了解不够,把"婴儿配方奶粉Ⅰ、Ⅱ和Ⅲ"标准和婴儿的年龄段相混淆。一些地方部门甚至使用GB5410(全脂奶粉、脱脂奶粉、全脂加糖奶粉和调味乳粉)作为判定婴儿配方奶粉的标准。另外,在产品检测过程中不按抽检、采样、认可、检验结果、确认的程序办事,对假冒名牌企业的产品不经核实直接曝光,也给名牌产品带来巨大伤害。
标准不统一食用安全无据可依专家指出,我国现行乳粉生产标准存在着标准不协调、体系不合理、采标率低、时效性差及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交叉重叠等现实问题。
李朝旭说,目前婴幼儿配方奶粉强制性国家标准,既有通用标准GBl0767《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也有针对个别产品的标准GBl0765和GBl0766,这三个标准极易引起混淆,严重滞后。例如,许多标准主体单位已经合并或取消,标准还在应用,阻碍了企业发展。标准交叉重叠,同一产品有时有两个国家标准,既有产品标准又有卫生标准,有的标准完全一样,有的又有较大差别,企业不清楚到底该执行那个标准。国家各部委间生产、检测标准的不统一,造成地方执法时只承认本系统的标准。由于依据标准不同,致使检测结果出现较大争议,给企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据悉,当前国家准备实施的两项食品标签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可以在包装上使用营养声明。按此规定,企业可以在标签上宣传有明确来源的营养知识。可是目前有些卫生及工商监管部门不承认这一规定,他们认为只要产品包装上介绍了某种营养素的作用,就是企业在扩大宣传。这样给企业在执行食品标签标准上造成很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