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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梳理千家食品企业 分类整治本月开始普查

   日期:2005-05-1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78    


本报讯(金咸 新华)食品生产企业迎来大考,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获悉,为确保我市的食品安全,从本月开始我市将展开为期三年的食品整治工作,对全市1035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梳理”。

三大顽疾困扰食品安全

昨天的会议透露,目前,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业存在三大“顽疾”。

食品企业“低、小、散”现象相当严重。在我市一千多家食品生产企业中,近70%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其中多数处于无产品标准或不按标生产、无检验设备和人员、无质保体系等三无状态。

企业质量诚信度低下。由于食品生产企业起点低、基础差,部分业主为了经济效益,不顾产品质量,不讲诚信经营,甚至恶意造假等现象比较严重。

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长期徘徊不升。从相关部门的检验结果看,我市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长期徘徊在75%左右,比平均产品合格率还要低10个百分点,令老百姓对“进口”安全防不胜防。

本月开始普查食品企业

本月起,我市全面展开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及整治活动,以摸清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建立企业普查档案;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启动茶叶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基本完成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

今年整治的重点是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如饮用水、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酱腌菜、饮料和儿童食品,以及已给予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红、黄牌警告的产品和苍南卤制品等,共10余种。

普查整治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普查整治内容为产品执行标准、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生产条件、环境卫生、出厂检验等。企业质量状况、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等情况要全部录入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软件。

划分四类企业区别对待

同时,我市还将对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且在许可、注册范围内生产的企业进行分类。根据综合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等情况,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

A类企业是指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尚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但内部质量管理与质量监控手段比较完善、产品质量较为稳定的企业。B类是指检测设备较为完善,但生产条件、卫生条件离市场准入要求尚有一定距离或产品质量不够稳定的企业。C类是指检测设备不够完善,其生产条件、卫生条件离市场准入要求尚有较大距离或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D类企业是指无标准生产的企业;已处于停产、转产状态但未注销或变更营业执照的企业;经整改仍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条件的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业主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曾被有关部门查处且拒不改正的企业。

7月1日开始,我市将对该四类企业采取不同的措施。对A类企业,采取措施支持其进一步上规模、上水平。对B类企业,督促其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在生产条件、卫生条件达到市场准入要求后,允许其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C类企业,给予一定的整改期,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转为D类企业。对于D类企业采取坚决实施关停并转。

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为切实让生产企业生产出百姓放心的合格食品,我市将通过标本兼治、强化技术支撑等手段,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

先在“治”上下功夫。一治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二治小作坊和小窝点。我市还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故意制假售假的各类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黑名单”。

同时制订制度,强化食品出厂强制检验制度、原(辅)材料的入厂检验制度以及质量预警机制等。食品生产企业须购置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检验人员。对一时难以配备人员和设备的小企业,可委托质检机构或行业协会设立的检验机构检验。质监、药监、卫生、工商、农业等食品监管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长期有效保障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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