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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搭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日期:2005-05-3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23    
本报讯 甘肃省政府近日批准了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质量技监局等17个部门制定的《甘肃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用两年左右时间,建立起甘肃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对食品质量安全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
甘肃省政府要求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及宣传教育和制度规范并重的原则进行。通过两年时间的试点工作,使试点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5个百分点,使用和制售“瘦肉精”的现象得到彻底遏制,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持证生产率达到100%,大型超市、市场进货索票率达到90%以上,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绿色食品市场,实现米、面、油、酱油、食醋等5类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的加工企业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实施方案特别提出,要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和有关部门要围绕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畜产品等日常生活用品展开,并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试点期间要通过制定规范的种植、养殖、食品加工和经营行为的食品安全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奖惩、分类管理、标准管理制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4个管理系统。一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管理系统,该系统应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3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二是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系统,规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食品信用服务的内容和程序;三是建立基地管理系统,对农产品实行从选种、栽培、施肥、田间管理、采收、加工、运输、储存、上市销售到餐桌的全过程的监管;四是建立市场准入系统,凡不符合标准的原料不准入厂,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
省政府提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期间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职能,并采取“1+1+1”的宣传方式,即报道一例失信案例,宣传一例守信案例和一例失信案例的整治情况,营造“人人讲信用,人人重信用”的社会氛围。对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在武威市和粮食行业展开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及行业要围绕“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迅速摸清食品安全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方法,确定第一批试点企业。2006年6月到12月,要重点查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中出现的普遍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全面实施的建设性意见。省政府明确规定,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面指导和协调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市、州政府负责组织当地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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