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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食品新国标实施 市场将更规范

   日期:2005-08-1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665    
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以下合称《通则》),将对“优酪乳”“烧卖”“果珍”“果茶”等容易产生误解和疑惑的文字或术语进行规范。届时,所有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销售。


这些带有奇怪名称的包装食品,近年来一直在增多。“优酪乳”是厂家自己的新创名称,其实就是酸牛奶;超市货架上的“烧卖”,其实就是一种膨化食品。

在杭州的一些超市,“味全”优酪乳的包装上,只在标签底部用小号字标明“全脂调味酸牛奶”;“鲜每日C”包装上,“鲜橙汁饮料”的字样中桔红色的“鲜橙汁”字样非常显眼,而“饮料”二字为黄色,淹没在“半个桔子”的背景图案中。

另一种用乳粉调制的含乳饮料,名字叫××奶,标签上画了一头奶牛,让人以为是牛奶;还有一种用水、白沙糖、麦芽糊精、柠檬酸、蜜桃香精、维生素配制的果味型饮料,称为“天然浓缩蜜桃汁”。《通则》实施后,它们都可能将改名。

《通则》规定,刚投入市场的新产品,还没有被广大消费者普遍理解和认同的情况下,并且本身名称含有容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时,应该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标示真实属性名称。以“优酪乳”为例,标签上的“优酪乳”旁应该使用同一字号,标示真实属性名称“酸牛奶”。

新标准还将解决另外一个问题。以前,许多消费者选购食品时,在货架前停留半天,翻来覆去找生产日期,因为经常找不到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比如一家超市出售的某卤味制品,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见包装”,在外包装上找了一圈,才在侧边上发现钢印打上的生产日期,标示日期处颜色透明,眼睛不好的还发现不了。

新标准实施后,这种模糊标注生产日期的情况将不再允许,日期标示如果采用“生产日期见包装”的方式,必须清晰地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便于消费者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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