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厂家自己新创的包装食品名称层出不穷,像“优酪乳”、“酸酸奶”,其实就是酸牛奶;而“维他奶”是豆奶饮料,中国传统的民间食品“烧卖”,变成了一种膨化食品的名称。还有一些食品包装上的名称标注容易让人误解。在温州的一些超市和便利店,记者发现,“蒙牛”早餐奶的包装上,只在侧面的产品名称上用小字号标注是“全脂灭菌调味乳”,而“康师傅甜酥夹心”只在包装的左下角不起眼的地方,标上“夹心饼干”,中间“榛子巧克力”、“果香草莓”等关于口味的字样倒是占据了整个包装的三分之二。
《通则》实施后,上述现象都有可能进行规范。《通则》规定,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商标名称”等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正式属性的专用名称。以“蒙牛”早餐奶为例,标签上的早餐奶旁,应该使用同一字号,标示真实属性名称“全脂灭菌调味乳”。有关部门提醒,类似的现象,温州食品企业也应该引起注意。
另外,新规则还将规范近来市民关注的添加剂标识混乱的问题。据市质监局标准计量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添加剂的标注主要存在三种问题:一是不标注添加剂名称;二是只标注部分添加剂的名称;而第三种是最严重的,即产品明明含有添加剂,却在包装上申明没有添加剂。新标准实施后,对添加剂如何标示有了详细的说明,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都要求标示具体名称,其他食品添加剂可以按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标示具体名称或种类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