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食品标签有新标准续用旧标须申请

   日期:2005-10-12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79    
早报讯(记者翁耀雄)记者从泉州食品行业协会获悉,10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两项国家强制性新标准将正式实施,取代现执行中的1992年、1994年颁布的两项旧标准。

  为此,9月30日省技监局下发通知,10月1日之后开展监督检查,但符合条件的某些旧标签库存量大的企业,可进行延迟申请。

  本月,技监部门对执行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没有执行新标准食品标签的,以及仍使用旧食品标签但没有预先报备的,均属不合格产品。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