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氯乙烯食品保鲜膜为什么会在日韩两国遭遇“禁售令”?据专家介绍,PVC食品保鲜膜对人体有比较大的危害,这种保鲜膜中的有害物质容易析出,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对人体有致癌作用,特别是干扰人体内分泌,引起妇女乳癌、新生儿先天缺陷、男性生殖障碍甚至精神疾病等。由此可见,无论从食品安全,还是从人体健康的角度来说,“禁售令”无疑是符合国民需要的。正因为危害严重,欧洲早在数年前就禁止使用PVC作为食品包装材料。
可是为什么日韩两国“禁售令”下的产品却能在中国市场大行其道呢?原来虽然PVC保鲜膜存在危害,但是我们国内法规并没有禁止,也没有明确限制PVC食品包装。更让人感到诧异的是,我国对食品级聚氯乙烯成品的国家标准竟然还是卫生部在1988年颁布的老条例。这样一个颠倒的“贸易现象”让笔者想起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关税和数量限制是影响国内相当一部分产品出口的主要壁垒;而现在,严格的技术标准,复杂的质量认证,以及名目繁多的在包装、标志和卫生及环保等方面上的要求构成了新的技术壁垒。可为什么国外的商家在中国却没有碰到类似的这些技术壁垒呢?归根结底,就是我们虽然在形式上加入了世贸组织,可是一些法律条文、一些行业规定、一些安全指标还远远落后于“国际惯例”或者是“国际标准”。比如对食品级聚氯乙烯成品的国家标准,一个条例用了近18年。过去制定的老标准显然已跟不上时代的节拍。
在国外纷纷提出禁止或者限制PVC食品包装时,国内也应该有所行动。一个近18年不变的国家标准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有的时候不是人家故意要把中国制造成“消废”市场,而是中国的市场准入制直接造就了滋生“消废”市场的土壤。而要清除这个土壤,国家相关立法部门理应时刻关注国际上行业标准的变化,即时作出相应的回应,而不是坐等“垃圾”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