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的纵向缺陷,是没有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社会的发展步伐。虽然我国卫生部在1988年就颁布了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但权威人士表示,这个标准现在已经极不适用了,因为聚氯乙烯是不能作为食品的包装材料的,且标准制定时不包括PVC保鲜膜。现在PVC保鲜膜产品出现了,卫生标准却没有做出相应调整,导致现在还沿用着十七年前的老标准。
“国标”的横向缺陷,是没有与国际标准、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标准接轨。欧洲早在数年前就禁止使用PVC作为食品包装材料;日本也在2000年杜绝了PVC食品包装;后来对PVC的禁用延伸到了更多的领域,据世界包装组织理事会宣布,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和欧洲各国现已全面禁止使用PVC包装任何材料。正是中国的行业标准缺失,才使得在本国遭禁的日韩产品大举进入中国。其实对PVC食品包装材料,国际上也是有一个从无到有,从失范到规范的演进过程的,但是这些变化却在我们的视线之外,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与重视,所以我们的“国标”才显得如此落伍。
滞后,也是一种缺失,甚至于比缺失危害还大,因为它还可以作为“标准缺失”诘问的一个托词。往法理上讲,食品标准的滞后与缺失也是一种行政不作为行为。而这种不作为的影响和危害更大,因为这直接导致紧随其后“市场监管”也无法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