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从2004年4月到今年9月底,我国对现行有效的21575项国家标准和正在制订过程中的8511项计划项目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其中,21575项国家标准中被废止的国家标准2513项,占11.6%;正在制订过程中的8511项计划项目中,被终止并撤消的计划项目3446项,占40.5%。同时,国家标准委还对现行有效的3042项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了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1034项,占34.0%;继续使用但急需修订的1586项,占52.1%;被废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422项,占13.9%。
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成为这次清理工作的重点。据了解,近10年来,我国平均每年仅因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食用工业盐等发生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就有150次左右。截至2003年底,我国的3400项食品标准总体水平偏低,部分标准之间存在交叉、矛盾,重要标准短缺,标准的前期研究薄弱、实施状况较差,甚至强制性标准都得不到有效执行。
为了从源头确保食品安全,去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下发后,国家标准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了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设了办公室,共同推进《全国食品标准2004—2005年发展计划》的实施。目前我国已下达了115项食品国家标准的制订修订计划,随着各项计划的实现,一个比较完善的食品标准新体系将于明年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