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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出口七种行为遭封杀

   日期:2005-11-0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15    
食品卫生事关人身安全,昨天浙江检验检疫局要求,凡食品进出口企业违规使用添加剂等七种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除了对外通报外,检验检疫部门还将停止受理其报检。

据介绍,这七种情况分别为:出口食品企业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原料或未规定用于食品的添加剂或添加物的;出口食品企业收购国家规定必须备案而没有备案的种养殖场原料加工生产的,或收购非注册企业产品直接用于出口的;出口食品企业冒用、盗用、借用其他企业注册代号的;出口食品企业其出口产品被进口国预警、退货、销毁,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出口食品企业其出口产品在一年中有3次被检验检疫机构在残留监控、出口检验中检出农兽药残留、微生物、重金属、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出口食品企业有欺骗检验检疫机构行为,被检验检疫机构查处的;进口食品在进口检验或后续监督检查中检出严重质量问题(如:检出我国政府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禁止使用药物或超过限量标准,或其他安全卫生问题)的进口商和国外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

以往,个别出口食品企业存在侥幸心理,某批次产品出现问题,也不会放在心头,因为这些都不会太影响其他产品的出口。但现在,这种侥幸行不通了。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对外发布,检验检疫部门依照情节采取通报、暂停受理报检、建议取消国外卫生注册、建议吊销卫生注册登记证书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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