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一把手负总责,动员各种力量,全力投入防控工作。要与卫生、农业、质检、工商、进出口检验检疫等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沟通有关信息,主动配合做好防控工作。二要认真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防治禽流感人用药物、医疗器械实行特别审评,建立防治禽流感人用药物、医疗器械特别审评机制,配合做好防控科技攻关工作。三要对辖区内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相关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情况组织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关的各种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确保防治用药安全有效。四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随时准备进入应急状态。一旦有重大问题发生,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省局值班室。
来源:云南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