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宣传招数之一:
肆意宣传保健食品具有药品的治疗功效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王立丰分析说,由于很多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的目的是为了治疗疾病,某些企业抓住这部分消费者的错误心理,通过狂轰滥炸的广告炒作大肆宣传其产品的治疗功效,故意将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使用容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有些保健食品在外包装上暗示疗效,这种手段更为隐蔽。比如某种保健品标注含有人参、虫草等药材,广告内容中并不指明保健食品本身有何功效,而是着重介绍人参、虫草作为中药的功效,从而暗示消费者此种保健食品也具有此类功效。
例如,一张宣传1粒强肾丹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宣称:“不仅可以治疗阳痿、早泄、前列腺炎等症,还可以使男性生殖器再次发育”。广告宣传单上还有“妻子说我像公牛”等几则黄色笑话。而该产品说明书上只标注“调节免疫力、抗疲劳”功能,与广告上的内容风马牛不相及。再如,某报发布的力加力胶囊保健食品的功能为调节免疫力和缓解体力疲劳,但广告内容却宣称该产品适用人群为“阳痿、早泄、腰膝酸软、性功能障碍者”;深圳市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印制的保健食品广告称,“关支灵西摩免疫胶囊能消除关节炎疼痛和发炎之苦,甚至是永远消除”;某些企业在改善睡眠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具有安眠药的功效,同时比安眠药更安全。”又如,某些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保健食品广告公然宣称,“可以有效治疗酒精对胃粘膜的损伤”;“可在一周之内修复胃粘膜损伤,治愈慢性胃炎”;“可有效治疗胃溃疡,治愈率达到50%”;“对胃癌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
·欺骗宣传招数之二:
利用或捏造医疗机构、专家、名人和消费者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要求,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内容。某些保健食品广告中以医疗机构、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向受众介绍和推荐保健食品时,肆意鼓吹保健食品的优点和功效。一些影视明星频频为保健食品做广告,他们在接拍广告前未曾使用过该产品甚至闻所未闻,却按照生产企业的意图任意吹嘘产品的功效。由于他们拥有的公众影响力和号召力,对缺乏辨别能力的普通消费者具有很大的误导作用。
例如,上海微维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为推销护眼保健食品,在媒体广告中虚构了“中国爱眼科普办公室”机构名称;某企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中国化疗委员会教授、著名肿瘤专家曾对其产品给予高度评价”;某企业甚至使用世界卫生组织的名义进行违法宣传。再如,一些保健食品企业在广告中大量罗列虚假的患者治愈病例,以“证明”该产品对治疗肿瘤的神奇功效。比如某癌症患者吃了某种产品后癌细胞消失了,某癌症患者吃了某种保健食品又活了多少年,还煞有介事地刊登出癌症患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居住地区。又如,西安赛中基因医药科技研发中心刊登两篇患者来信和一篇“典型病例”,借所谓患者之口吹嘘苦瓜胰活素的“神奇功效”。该广告还在显著位置以大号黑体字宣称:“中国权威的医学研究院研创”。
·欺骗宣传招数之三:
肆意扩大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有效成分和适宜人群
“保健食品广告必须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广告中的保健功能、有效成分、适宜人群等必须以食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为准,不能任意改变,误导消费者。”王立丰表示, 某些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没有以食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任意更改、提升、夸大被批准的保健功能,对保健食品进行夸大宣传或者作出承诺,含有保健食品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
例如,某些企业生产保健食品宣称自己的产品含有种种有效成分,具有防癌、抑制肿瘤、增高、提高智商、排毒等功效,而有关部门从未审批过这些功能;某些延缓衰老类保健食品在广告宣传中称,“服用后可以多活30年”,“延长寿命的重大突破”,“可以改善睡眠,预防骨质疏松、心血管疾病,提高性生活质量”。再如,成都三勒浆药业集团四川华美制药有限公司发布的三勒浆保健食品广告称,“11年来,全国已有上千万高考学生家长,就是通过为孩子有效地消除疲劳,实实在在地为孩子的高考成绩加了分,他们共同的秘诀是:每天为孩子准备一支三勒浆抗疲劳液”。
·欺骗宣传招数之四:
肆意吹嘘保健食品所谓的“安全性、先进性、独特性和有效性”
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要求,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不得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性等承诺内容;不得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内容;不得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综合评价内容;不得含有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使用保健食品的内容。而某些生产企业为了攫取暴利,肆意吹嘘保健食品所谓的“安全性、先进性、独特性和有效性。”
例如,武汉市元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灵芝神液口服液广告中称,“本品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国家独家生产,超低温分离,浓缩营养精华,能激活人体内部CASPASE酶和CAD酶,从而像剪刀一样剪断肿瘤细胞DNA,使肿瘤细胞迅速失去活力直至死亡”。再如,北京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唐乐舒保健食品广告宣称:“6天平稳血糖,用量逐步递减”?“未达到6天平稳血糖的效果,全额予以退款”。又如,西安赛中基因医药科技研发中心刊发的一则保健食品广告宣称,“苦瓜胰活素已成为糖尿病一线治疗药物,超过60%的患者服用1年后完成停药1至5年,实验组有20%以上患者告别了胰岛功能损害。”
·欺骗宣传招数之五:
以新闻报道和正规图书形式发布虚假广告
“近几年,某些新闻媒体上的虚假广告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王立丰解释说,有些媒体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广告,在广告版面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变相发布广告。甚至还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广告。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法。由于消费者对于传单式、散页式的虚假广告已有戒心,于是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便变换手法,花钱向出版社买书号,用正规图书的形式包装广告,以掩人耳目。
例如,北京九九方元保健品有限公司在某媒体刊登一篇标题为《灵芝抑制肿瘤新途径》的文章中称,“富硒灵芝宝具有抑制肿瘤、免疫调节双重作用”?竟然将卫生部的批文中“辅助抑制肿瘤”功能改成了“抑制肿瘤”功能。再如,某报刊登的一篇文章宣称:“专家在提及早治疗的方法时指出,轻度脂肪肝用安泰胶囊治疗效果最好。多年来,安泰胶囊在上海主要用于脂肪肝、慢性肝炎的肝功能恢复和白蛋白低的患者,效果十分突出。”
来源:中国消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