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工商机关调查,被曝光的医院,有的连“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的头衔都是杜撰出来的。一些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企业已被工商部门要求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
市工商局昨天对今年全市整治违法广告的情况进行了通报。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工商部门共监测各类广告264万余条,查处各类违法广告1147件,罚没款1389万元。经常在电视台上露面的“美国筑本筑高助长系统”增高广告等一批广告也被认定为违法广告。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部门将继续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
工商局通报的五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如下:
1、北京台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央电视台第七套节目、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节目上发布“美国筑本筑高助长系统”虚假广告案,被罚177166.65元。
2、北京天安中医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被东城工商分局做出责令停止发布、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罚款28000元的处罚。
3、北京市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肤性病防治中心自称是“唯一一家由政府开办的性病防治专业机构”的广告,被丰台工商罚款5000元。
4、北京现代世纪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发布的广告中称,“肺癌患者绝处逢生———记北京现代世纪医药科技发展中心肿瘤专家魏建萍”,对魏××的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被认定为违法广告,朝阳工商分局对其行政处罚30000元。
5、北京市崇文区红十字会东华医院在www.bjdhnws.com网址上发布医疗广告,宣传了“王××,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中国中医药学会脑病委员会主任、研究员”等内容,经查是杜撰出来的。崇文工商分局对其做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50000元的处罚。网络编辑:刘春燕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