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陛福剑’酒,走星光大道!此商标转让。”这是正在山东某高校读大四的王某为自己的“陛福剑”商标做的广告。
昨天下午,在电话中,王某表示,自己已经向国家商标总局递交了注册酒类商标“陛福剑”的申请,且国家商标总局已经受理了申请。
“陛福剑”商标显然是在蹭毕福剑的名气,王某并不否认这一点。但他同时也给这个商标一个很好的解释,表示申请注册为酒类商标并不牵强。“陛”字有很深远的文化底蕴,符合酒类产品的文化特征;“福”字与知名酒类品牌“金六福”相同;“剑”字又沾了名酒“剑南春”的光儿。
不侵权法律上有研究
国家商标总局仅是受理了王某的申请,但还没正式批准“陛福剑”为注册商标,因此,“陛福剑”能不能获得批准还有疑问。
以名人名字的谐音作为商标,会不会造成侵权呢?辽宁盛典律师事务所董方伟律师说,在该案例中,王某申请注册的“陛福剑”商标并不能算对毕福剑姓名权的侵犯,有关法律只对名人的完全姓名进行保护。
在大学中主攻法律专业的王某认为,申请这一商标在法律上并没有问题,只是不知道在马上到来的公示期会不会有人提出疑义。
虽然如此,他还是对这一商标顺利获得批准充满了信心,并且开始了自己的商业计划。如前面所述,王某已经开始了对“陛福剑”这一准商标的公开转让,期待的价位在5万元左右。
有目标就想卖给辽企
王某认为,自己的商标最适合辽宁的酒类企业,“我想找一家辽宁的企业,或者把商标转让给企业,或者与企业合作。因为毕福剑是辽宁人,这有助于企业迅速打开市场。”
记者了解到,辽宁省一直是酒类产品生产和消费的重要城市,目前共有各类酒厂超过千家,以沈阳市为例,就有酒厂300多家,酒类市场潜力巨大。但“截至目前,仅有黑龙江的酒类企业和我联系过,还没有辽宁企业找到我。”王某说。
来源:沈阳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