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2日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在山东济南召开的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正式步入了“统一标准、统一标志、统一认证、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的发展轨道。
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马爱国介绍,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开展三年来,在制度建设方面,已初步建立起了一套“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在体系建设方面,成立了68个省级工作机构,委托产地环境检测机构191家、产品检测机构132家,培训注册检查员1229名,聘请认证评审专家283位;在工作推进方面,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规模快速发展,截至2006年3月底,全国累计认定产地23845个,累计认证产品18829个,获证单位10583家,产品总量达到11702万吨,约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的28%。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力地推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带动了农业标准化和规模化发展,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促进了农业“三增”。
马爱国告诉记者,为进一步提高无公害农产品工作质量和水平,今后将着力在监督管理方面加强获证产地产品跟踪检验,确保获证产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要求;加强标识标志使用监督检查,确保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正确规范使用,防止假冒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违法行为,保护获证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权威性;加强产地产品现场检查,突出生产过程控制有效性的监督抽查,确保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质量。
据马爱国透露,为加快推进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一体化运行,还将对认证程序进行五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将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程序合二为一,即申请人向县级工作机构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完成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请;二是将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报材料合为一套;三是将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审查合并进行,整个认定认证过程中需要现场检查和技术审查的,一并进行,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的结果在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审批发证时共享;四是改单品种独立申报为同一产地、同一申请人多品种一次性申报,一个申请书和一套附报材料覆盖全部产品;五是打破申请人资格条件的人为限制,凡是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责任追溯能力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报的主体,包括部分地方基层政府及其所属的各种产销联合体、协会等服务农民和拓展农产品市场的服务组织。
马爱国表示,今年的无公害农产品工作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争全年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7000个,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000个;要建立工作机构资质考核认可制度,推进队伍能力建设;要改革创新标志管理,推行标志加贴与标志图案印刷相结合的模式,提高标志使用率;要积极推进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试点,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培育消费市场,让消费者买得明白,吃得放心。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