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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加加”为中国驰名商标

   日期:2006-06-0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074    
    6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加加酱业(长沙)有限公司的“加加”为中国驰名商标。据了解,这是湖南省调味品行业第一家获此殊荣的企业。

     据加加酱业董事长杨振介绍,加加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集科研、生产、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化食品企业。公司以“加加”系列酱油、“盘中餐”植物油、“七妹”槟榔为主导,实施多品种调味类食品广泛发展的产销模式。目前,公司拥有员工3000余人,年产销近10亿元,自2002年以来连续4年综合实力居国内调味品行业第二位。

     据了解,“加加”此次获中国驰名商标,应归功于企业在质量、品牌管理上长期不懈的努力。近年来,加加酱业严抓质量管理,积极与国际制度接轨,先后通过了ISO9001、HACCP、ISO14001等多项国际质量认证,产品质量得到有力保障;同时,加加重视顾客的需求,建立起“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在各大区域设立“顾客经理”,及时研究市场需求,反馈产品质量信息,指导企业不断调整、完善、提升产品质量。此外,加加酱业导入国际先进的形象管理模式,每年投入销售收入的7%~8%用于品牌宣传推广,大大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加酱业由此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先后获得“国家免检产品”、“中国调味品十强企业”、“国家食品工业重点企业”、“国家酱油质量放心品牌”、“湖南省质量管理奖”、“湖南省著名商标”等荣誉。

     据湖南省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余处长介绍,“加加”获中国驰名商标后,该企业将受到法律的全方位保护,无论境内还是境外,只要发现有企业使用“加加”或者其他相似的商标,驰名商标企业都有权向当地主管机关申请撤消仿冒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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