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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监部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

   日期:2006-09-1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02    

多级联动 打扶结合确保安全 福建省质量技监部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

9月1日,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闽侯县政府召开了食品小作坊暨腐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指出,福建省质量技监部门将分三阶段开展“两查”工作,根据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实行领导分片挂点、从上而下的监管模式,出台5个方面措施,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整治。
    近年来,福建省质量技监局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整体形势趋于好转。但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严峻。
    对此,福建省质量技监局出台了《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该省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将分三个阶段开展两查工作:即查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数量、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基本状况。此外,将根据摸底检查情况建立全省食品生产小作坊的质量卫生档案,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帮助生产高风险食品的小作坊限期转产,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机制。
    福建省质量技监局将采取5项措施开展小作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是及时将无证无照企业报当地政府予以取缔。质量技监部门在调查摸底中,要将证照不全的企业建立档案,及时将相关企业名单报告当地政府,提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对愿意取得证照,继续生产经营的,要建议当地政府督促引导其限期获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纳入日常管理。
    二是坚决取缔城镇及周边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切实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各级质量技监部门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以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小麦粉、酱油、食醋、饮料等食品为重点,加大无证查处力度。   
    三是严密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对有证有照但生产条件差、达不到准入要求,而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且正规企业产品不能正常供应,地处偏远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在当地政府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其有条件地存在,采用专项监管措施,进行严密监管。
    四是强化引导帮扶,促进小企业小作坊发展壮大。质量技监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生产条件差、未达到准入要求的企业,通过区域整治、集中生产、股份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专业合作等多种模式,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规范发展。
    五是强化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限期整改和地处偏远地区、允许其有条件地存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不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标注,并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
    福建省质量技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省委省政府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福州重要的食品生产地,抓好闽侯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对提升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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