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国家质检总局声明

   日期:2006-09-1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619    
  “QS标志”是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使用。

近日一些企业收到所谓“中国质量安全监管认证中心”发出的通知,要求各食品、化妆品企业交纳一定费用组织材料向该机构报名申请参加“QS标志”。

经与国家认监委核实,“中国质量安全监管认证中心”未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是非法认证机构。我局亦未委托该机构从事“QS标志”的相关工作。在此,提醒各有关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