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保质期的食品、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要求下架的食品,到底是怎样处理的?最终流向了何方?不少消费者对此十分关心。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记者在成都部分大型商场、超市了解到,对于过期食品,采用的是集中销毁、退回厂家等处理办法,对于抽检不合格的食品通常做法是退回厂家。成都一大型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到期产品将全部下架,退给厂家或送处理部门绞碎,熟食则在当晚直接扔掉。记者要求看相关记录,但被婉言谢绝。
如果都像有关商家说的那样,消费者似乎不必为下架商品的流向担心,但工商部门近期的查处却绝非如此。日前,成都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一家私自伪造生产日期、更换食品包装的小作坊进行了查处。当事人购买印码机、定做包装袋,对下架商品进行重新包装,销往成都周边地区的食品经销店。在绵阳一农家小院,工商部门也查获一家违规操作的馒头厂。当事人将过了保质期的馒头拉回厂,粉碎后做出新馒头销售,因担心馒头有异味,还掺了带清香味的添加剂。
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今年从乡镇市场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数量呈上升趋势。一些农民缺乏假冒伪劣商品辨别知识,重价格不重质量,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一些不法商贩便大肆向农村市场转移问题商品。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我国现行的《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只规定被查出有质量安全问题的商品或过期变质食品,不可以回收翻新再出售,但对如何销毁处理并无严格和明确规定。有关专家认为,经销商、厂商及有关执法人员,应共同推行过期商品退市销毁处理制度,同时建立退市台账,并对消费者公开,以使过期商品处置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