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公告称,经查明,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06年以前草原兴发长期通过伪造银行现金缴款凭证、银行电汇凭证等原始凭证的方式,虚增资产、虚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利润,累计虚增资产14.16亿元,虚构利润13.21亿元。
2002年度草原兴发以提供借款、划回配股募集资金等方式向控股股东赤峰市银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3.38亿元,造成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38亿元。此外,草原兴发向第二大股东赤峰万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5353万元。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该公司均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截至去年9月30日草原兴发对外担保13590万元,公司也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