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
7月16日,记者从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获悉,郭德纲因代言“藏秘排油茶”的广告,被北京市崇文区居民王先生以“广告夸大其词”为由,将其及产品厂家和广告刊登媒体告上了法庭,目前,此案已正式立案。
王先生起诉称,自2006年4月以来,某晚报连续刊登“藏秘排油茶”的广告——《郭德纲:我说藏秘排油好,因为我瘦了》、《老婆整日逼他减肚子,郭德纲狂喝藏秘排油》、《神!半个月郭德纲肚子平了》等,他看到广告后,出于对名人的信任,购买并服用了这款减肥产品,但却没有达到广告所宣传的效果。为此,他将郭德纲、产品厂家和广告刊登媒体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在报纸上公开道歉,同时双倍返还货款116元。
王先生还在起诉书中指出:1.产品功效没有广告宣传的那么神;2.广告未标明批准文号,属于虚假宣传,郭德纲的代言具有欺骗性;3.经在中国保健食品网上查询,产品所标的批准文号属“百草减肥茶”的,此举属于冒用其他产品的违法行为。
昨天,郭德纲就此事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首先是该产品的消费者,用了之后效果好才去做了代言,至于产品的广告词,那不是他负责的事。对于广告词中是否存在虚假成分,郭德纲没有正面回答,他反问道:“你觉得这些广告词都是我说的吗?”郭德纲表示,具体广告怎么做都由产品厂家负责,他没有过问太多,他还将继续为其代言。
对此,记者请教律师后得知: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产品代言人在代言之前必须对产品的资质、效果做调查,但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发现效果不好,将代言人告上法庭也符合情理。即使这样,郭德纲可能也不需要为其代言的产品负相关法律责任,在追究责任时还是考虑以生产、销售者和广告制作者为主体。
李咏
昨天,关于央视主持人李咏为某品牌地板担任形象大使违反了广电总局相关规定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可当记者联系到央视相关领导和李咏所在栏目组询问此事时,均给出了否定的回答。另一方面,记者致电该品牌地板的北京经销商,则一口咬定和李咏签有代言合约。
2005年,广电总局向下级单位下发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其中有关于"主持人不从事广告和其他经营活动,不从事未经本单位批准的节目主持、录音、录像、配音及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的社会活动"的规定。日前,有媒体发现李咏在南方出席某品牌地板活动的报道向央视举报,记者也在北京的家居广场上见到他的形象广告也赫然出现该品牌售卖处。
此消息传出后,先是李咏夫人、《非常6+1》制片人哈文予以否认,称打着李咏招牌做广告的各类产品数不胜数,他或许参加了一个活动,但绝非代言。事隔一天,李咏和该品牌老总的合影在网上公布后,李咏栏目组导演杨颉接受采访时又做了另一番回答。杨颉说:"央视主持人不能做任何形式的代言是众所周知的,但一个名人在各种场合都有可能被邀请与人合影,照了照片就能叫代言了吗,完全是炒作。"李咏所在的央视广经中心总监郭振玺更是一口咬定:"简直胡说八道,我们是受害者。"难道是地板商不地道?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联系到该品牌地板北京经销商,对方言之凿凿,称李咏和该品牌签有合同,的确是在任的代言人,所以,地板的质量是可以信任的。如果李咏的形象是被违法冒用了,按理说,央视应该出面维护旗下主持人权益,当年央视另一位名嘴崔永元遭遇同类事件时便诉诸法律,几经周折,最终胜诉。但当被问到是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时,杨颉推说这样的事太多了,告也告不过来。
如果李咏果真曾和企业签有相关商业合约,那么为了避免承担违规代言所面对的处罚而打谎语,恐怕不是明智之选,毕竟代言违规事小,个人信誉事大,这样的做法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是侵犯了企业的商业权益。央视纪检部表示在没有明确结论前拒绝接受采访。
李宇春
因为代言某品牌电脑被告涉嫌欺诈,昨日有消费者向李宇春讨说法,希望“人气王”为代言行为道歉。
李宇春走红后代言商品从饮料到牙膏,从手机到电脑,不一而足。大把赚钱的同时,也遭到颇多非议。日前,就有消费者在天涯论坛明确指出,其代言的电脑被告欺诈,李宇春应该向公众道歉,“代言的时候除了讨论报酬之外就没调查过产品质量吗?如今,那些因李宇春的广告而去购买的消费者,还有那些除了付出金钱同时付出感情的玉米们是否应该讨个说法?”记者调查得知,去年11月初,国内首起“假迅驰”诉讼案在长沙开庭。
湖南大学生李卓晗称花钱买到的带迅驰标签的某笔记本电脑不具备迅驰功能,因此他认为这是欺诈行为。当年11月23日,西安消费者孟先生也以所购电脑涉嫌虚假宣传,将该电脑厂商告上法庭。目前这些案件都在等待判决,而两起案件涉及的电脑正是李宇春在2005年正式代言的国产品牌。而她的代言合约将在今年8月到期。律师张妮认为消费者的要求合乎情理,“虽然现在法律对明星代言的规定还有漏洞,但既然为人家做广告,对产品应该有起码的审查义务,因为很多粉丝可能就是出于对偶像的信任而购买了产品。”
葛优
由于葛优那句“植树造林,首选亿霖”的广告语在北京深入人心,不少人冲着葛优去买亿霖的树林。没想到最近亿霖传销案被定性为“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
刘嘉玲
消费者吕女士在使用了SK-II的产品后,产生了皮肤瘙痒和灼痛感,遂将代言此产品的刘嘉玲告上法庭。
Rain
韩国人气歌手Rain(郑智熏)在东南亚地区掀起一股韩风,更被日本化妆品公司DHC垂青,拍摄一系列广告。不过,此举竟因此惹来法律诉讼。广告中温柔地为他按摩的清纯女模周美颖(Nikki)及她的经理人公司Starz People(种星堂),指DHC及另外两家公司违反协议,在香港以外的内地和台湾地区播放该广告,日前入禀高等法院追讨赔偿。
周美颖和其经理人公司Starz People Ltd.,在入禀状指出,2005年9月5日与另一影厂有限公司、Hon Tze Ki(Tony)经营的Tony Hon Creative Consultant Company及DHC Hong Kong Ltd.签订合约,指周美颖与Rain为DHC拍的广告,只能在香港播放,但违反协议,在台湾和内地播放该广告,故入禀法庭要求颁令禁止该3家答辩公司再于香港以外的地方播放该广告,要求赔偿原诉人经济及声誉等损失。广告小天后中英混血可人儿周美颖精通英语、普通话及西班牙语,除了为人熟悉的DHC广告外,也曾为生力啤酒、JVC、Olay、花旗银行等公司拍广告,但小妮子志不在此,现正于英国就读医科。
陈小艺母子代言广告遭停播了!昨天,记者采访了陈小艺本人,她告诉记者,这种口服液她们代言前使用过很长时间。她觉得停播的事情和她们母子无关,“是广告法的新规定!”
昨天,本报报道了北京市召开局级联席会议宣布,将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影视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将被列为商业欺诈行为予以重点打击。而陈小艺与其子所做的三精葡萄糖酸锌口服液广告就是因此被要求“停播”。
昨天,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陈小艺本人,陈小艺一听说这件事,就连说:“能不能不问这事了?”她说她一天接了无数个朋友、记者的电话都是问这件事的。“其实我也不知道,也不清楚,广告商也没给我打电话,我在外地拍戏,这消息都是别人告诉我的。我觉得和我们母子也没什么关系,这是新规定吧。”
记者询问陈小艺代言前是否使用过这种产品,她告诉记者,她们母子使用过,还用过挺长时间的,“用没用过,其实和这事也没关系了。”
文清
由著名主持人文清代言的“眼保姆”广告,因涉嫌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北京市工商局曝光。前天(24日),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公布第三季度广告监测报告,北京体坛医院违法广告量名列第一,经常在电视上露面的“皇家礼炮”酒也进入违法广告前10名
报告称,由著名主持人文清代言、治疗近视的医疗器械“眼保姆”,在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同时还声称“产品销售现场场面壮观、多家护眼中心产品断货”等,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的规定,涉嫌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广东某著名制药企业一高层透露,唐国强已成为不孕不育企业形象代言人,时间为一年。唐国强称,他此次是作为该制药企业的整体形象代言人出现,不是为某个具体的药品代言。
4年前,不少明星纷纷代言补钙类药品,唐国强表示当时觉得给药品做代言的效果很不好。今年春天,在《昭君出塞》记者见面会上,他曾明确表示:“不再接拍药品广告。”去年年底,唐国强为北京新兴医院代言,包含他形象的治疗不孕不育广告满天飞,掀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唐国强说,拍不孕不育的医疗广告,自己受了骗,“当初他们说是除了治疗不孕不育外,还治疗癌症等疑难杂症,谁知道后来就成了专治不孕不育了。至于他们能治好多少,任何人做事情做到百分之百,都是不可能的。所以,这个跟我演戏、做人没多大关系。”
此次代言,唐国强非常谨慎,曾亲自到厂家进行全面考察,一一询问广告片的细节,还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要求。他说他现在对于接拍广告,尤其是接拍医药类广告非常慎重。“前不久,听广州的朋友说看到一家著名制药企业在全国征选代言人的广告及报道,想起自己曾经吃过一种蛇胆川贝枇杷膏,就是这家企业的产品,于是非常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