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通报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云南、陕西7个省(自治区)对集贸市场销售的乳饮料的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结果显示,共抽查204份乳饮料,结果有182份合格,合格率为89.2%,反映出部分乳饮料还存在卫生质量问题,尤其是蛋白质含量低于国家标准的问题比较突出。
抽查的指标为蛋白质、糖精钠、山梨酸、苯甲酸、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经检测并按照《含乳饮料卫生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判定。抽检结果显示蛋白质未达到国家标准是乳饮料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本次抽检不合格的22份乳饮料中有19份蛋白质含量未达到标准要求;其次是添加剂使用超标,本次发现有4份糖精钠含量超标,2份苯甲酸含量超标,1份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含量超标;抽检中还发现存在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地已立案对其生产企业进行查处,并责令食品经营单位停止销售。对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落实《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卫生要求,提高管理水平和食品卫生状况。同时,各地要结合食品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尤其是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