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指出,国家免检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领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企业申报,从未授权和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参与开展。国家免检工作始终坚持不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在申报、审查、审定、颁证等免检工作各个环节,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律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本地企业的宣传培训活动。
声明同时明确,申报免检的企业,直接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咨询政策、提交申请,不得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代办。企业可在国家质检总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查询下载免检工作有关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