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首季21家企业23种产品获食品“准生证”
据市质监局食品监管科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有21家食品生产企业的23个产品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大幅提高,仅第一季度获证数量就超过了去年全年的22个。目前,我市有105家企业获得了107张食品生产许可证。在第一季度的获证食品中,肉制品占了近三分之一,连州市豪爽天然保健食品厂、东陂黄氏季丰腊味厂、东陂风香腊味食品厂、东陂肉类腊味制品厂、东陂腊味食品厂、东陂遂昌号天然腊味厂、东陂商业公司山外山食品加工厂及清远市金凤凰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肉制品均获得了“QS”证书。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国家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对28大类370种食品实施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这5类食品和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十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凡无证生产销售10类食品的,坚决依法查处。
目前我市食品企业中,食用植物油(花生油)是量最大的已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但该类企业绝大部分是传统加工型的家庭小作坊,生产条件简陋,遍布全市各街道、各乡镇甚至村委会。目前,全市取得花生油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仅有清城区的凤禧食用油有限公司、天裕榨油厂、石角东盛油厂,连州的东城油厂、永利食品厂、利民油厂、香城油厂,清新天建粮油食品厂,连南大福精炼油厂等9家。大量前店后厂式的小作坊式企业严重制约了我市食品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此,市质监局将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作为2006年食品监管工作重点之一,通过加强巡查、抽查,实行专项整治,加大后处理力度等有效途径,大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督促企业积极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严格审查、严格程序、严格时限、严格证后监管,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把食品安全民心工程变成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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