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鸭蛋可能会吃到苏丹红,吃鱼可能会吃到孔雀石绿,吃蔬菜可能会吃到农药残留……于是,许多消费者开始将目光投向绿色食品。
如今,只要随便到市场上遛一遛,消费者就会发现,很多水果、蔬菜的表皮或外包装上都贴有“绿色食品”、“绿色无公害食品”等标签。走进超市,不少食品包装上都印上了“绿色食品”标志。但这些五花八门的标签却让张大妈犯了难:“究竟哪一种才是真正的绿色、无公害食品呢?”针对张大妈反映的情况,记者对海口绿色食品市场进行调查。
“绿色”标签五花八门
记者在海口一些农贸市场、超市调查,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同样标识为绿色食品,包装上标识的种类却达五六种之多:“绿色食品”、“绿色无公害食品”、“纯天然绿色食品”等等,五花八门的标签让消费者无从挑选。究竟哪一种才是真正的绿色食品呢?同样是绿色食品,却有不同的标签,这其中是不是有假呢?
“那些都是假冒的,真正的绿色食品标识只有一个。”海南省农业厅绿色食品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绿色食品是指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凡绿色食品外包装上都印有一种由太阳、叶片和蓓蕾组成的绿色商标,并标有“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字样。除包装标签上的印制内容外,还贴有统一印制的防伪标签,该标签上的编号应与产品包装标签上的编号一致,消费者可登陆中国绿色食品网站查询。
据了解,从今年11月1日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伪造“有机、绿色”等食品认证的企业、个人,最高将可能被处罚10万元。
标志过期还称“绿色”
不少绿色食品虽然打着“绿色食品”的旗号,但认证早已过期,绿色食品“超期服役”的现象还相当普遍。
在海口海秀路一家超市,记者看到标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商品随处可见,但仔细鉴别,却发现有些品牌的标签已过期。在榨酱菜柜台前,某品牌榨菜包装袋上印有“绿色食品”字样,但从条形码看,该标志注册日期为2002年11月,而按相关规定,绿色食品标志的有效期为3年。某知名品牌高钙低脂牛奶的标志注册日期为2003年8月,按规定该牛奶绿色食品标志只能使用至2006年8月份,但仔细看该牛奶生产日期,却是2006年10月份,显然也属“超期服役”。
其他如青梅、牛肉片、茶叶等商品也都有此类问题。
海南省农业厅绿色食品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期限为3年,商家在注册绿色食品标志3年后,需重新注册申请。使用3年以上的绿色食品标志,属无效标志。商家在产品绿色食品标志到期后没有重新申报,而继续使用旧标志,对消费者的权益是一种侵害。
标志过期质量有无保证?
海南省农业厅绿色食品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标志过期,意味着该产品在绿色食品行业中违反了绿色食品使用要求,严格来讲已无权再使用该标志,但一些企业可能出于节约成本,继续使用旧包装,这种使用认证过期的包装现象,并不一定代表产品质量有问题,但也不排除存在产品不再达标的可能。
据了解,“绿色食品标志”的审批过程是对产品从土地到餐桌的检查,检查机构要出示指定部门的监测报告,再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最后审批,且经审批通过的企业还要每年接受一次指定部门对其基地、环境及产品的年检。因此,只要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的编号在使用期内,且产品的生产日期也在这个期限内,消费者就可以信任该产品的质量安全。
辨别绿色食品标志是否过期,可以看标志编号,批准年度是3年前的就属于无效标志。例如某绿色食品编号为LB-33-0308050518A的商品,其中“LB”是绿色食品标志代码,33表示绿色食品的类别,0308表示标志使用的起始年月,05表示地区,后面的五位表示食品类别。
也就是说,该商品是从2003年8月开始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这个编号的使用期限只有3年,即该商品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到2006年8月失效,如果该商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2006年11月份,且还在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那么就属“超期服役”。
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绿色食品时,要仔细查看绿色食品的标志及编号,以免购买到假冒和认证过期的“绿色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