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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借鉴国外经验 食品造假者应进监狱

   日期:2006-08-2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69    

   造假者“前赴后继”,无非都是冲着暴利,如果处罚得不够狠,难以刺痛他们。专家称,应借鉴国外经验,以重典来遏制。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系博士生王世军介绍,德国的食品召回体制分“重、中、轻”3个等级,如果厂家有一批次的产品有问题,这类产品须在24小时内全部下架。


    在韩国制作、销售劣质食品,所处刑罚最高可达10年,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公司,除吊销营业执照以外,10年内禁止再重新营业。

   专家称,重罚是目前最好的方法。对于制造伪劣食品的企业和个人,罚得他们没有能力再开张,或者干脆被关进监狱,才能断了违法的念头。

   王世军分析,我国的食品安全处罚标准还是很多年以前制定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相关标准应该随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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