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通报2005年全国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监测和执法检查结果。
2005年卫生行政部门实际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537,307户,监督覆盖率95.37%。总监督户次数为11,512,007,其中合格10,204,451户次,监督合格率88.64%,平均每户实际监督次数3.25次。
2005年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应进行体检12,315,795人,实际体检12,020,778人,占应体检人数的97.60%,体检合格11,770,465人,体检合格率97.92%。2005年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食品卫生设计审查239,359个单位,审查合格221,965个,审查合格率92.73%;参与竣工验收228,884个单位,验收合格217,310个,验收合格率94.94%。
2005年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对21类食品共抽检监测2,299,897件,合格2,012,292件,平均抽检合格率为87.49%。其中,对食品生产加工业抽检监测554,599件,合格495,384件,合格率89.32%;对销售服务业抽检监测1,745,298件,合格1,516,908件,合格率86.91%。2005年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食品用产品及餐具消毒卫生监测,共抽检食品用产品14,062件,合格13,143件,合格率93.46%;抽检餐具2,727,108件,合格2,174,605件,合格率79.74%。
2005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依法执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585,098户次。其中,对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处罚占11.20%,批发零售业占24.59%,饮食行业占47.51%,集体食堂占5.53%,食品摊贩占11.18%。在各种处罚中,警告/责令改正382,905户次;责令公告收回已出售的食品23,269次,并收回食品420,228公斤,责令停止生产经营24,590户次,责令销毁食品1,706,623户次,销毁不合格食品3,695,086公斤,没收非法所得6,038户次,金额5,154,807元;执行罚款132,374户次,罚款金额114,404,194元;吊销卫生许可证5,403户次;取缔非法经营活动148,512户次。
2005年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化妆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应体检855,78人,实际体检82,495人,体检率96.40%。从业人员中609人被检出患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所规定的不能从事化妆品行业的疾病,检出率0.74%;其中513人被调离,调离率84.24%。2005年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共监测化妆品40,084件,合格36,691件,合格率91.54%;其中进口化妆品合格率94.10%,国产化妆品合格率91.35%。抽检生产企业化妆品3,701件,合格3,603件,合格率97.35%,抽检经营单位化妆品36,369件,合格33,008件,合格率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