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进口大豆数量暴增,国产大豆不断积压,本土企业接连式微,外资对行业的控制力越来越强,这就是中国大豆行业在今天所面临的现实。近两年来,外资通过一系列并购活动,获得了中国大豆压榨行业的优势地位,这引发了国内对外资垄断中国大豆产业的担忧。有观点认为,如果事态继续恶化,将会对国产大豆上下游产业的发展造成巨大伤害,并最终危及到国家粮食安全。
跨国公司已经把我国大豆产业引入死胡同,该如何拯救?
现状:
进口转基因大豆冲击 我国从大豆出口国变为进口国
我国大豆产业现存的问题:(1)从出口国变为进口国。我国是大豆的原产国,东北、内蒙古自治区和黄淮海地区有丰富的大豆种植资源,是世界上最适宜种大豆的地区之一,被称为大豆种植的黄金地带。我国也是世界上非转基因大豆的主要种植国。1995年以前我国是大豆出口国,1996年以后成了大豆净进口国;从2003年开始,我国已连续3年每年进口超过2000万吨;2005年我国大豆进口达2659万吨,成为世界最大的大豆进口国,进口量约占全球贸易量的1/3。(2)进口转基因大豆冲击。与属于绿色食品的国产非转基因大豆相比,进口大豆属于转基因大豆,由于品种的改良,对于大豆压榨企业来说,进口大豆的价格和质量都优于国产大豆。由于规模生产、产业化程度、政府补贴、地理气候等多重因素,进口大豆种植成本远低于国内。据统计,2003年我国的大豆每吨的生产成本是1592元,美国是1395元,而巴西却仅为984.4元。8月初,记者前往黑龙江省采访,发现大豆每吨价格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30元,这已经跌破当地大豆生产成本价。在中国大豆行业发展受影响的同时,进口大豆的数量却不断增加。2006年上半年,我国进口大豆总量比上半年同期增加15%以上,达到了1400万吨。(3)无法争夺国际定价权。由于中国企业对国际期货市场的游戏规则把握不够,往往被国际期货炒家牵着鼻子走。“有时候,中国的大豆压榨企业就像一头牛,很有力量,但是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中,却被别人的一块红布牵着跑!”九三油脂总经理助理周有金如此形容。(4)中国非转基因大豆的传统出口国是韩国、日本,但是为何近几年韩国、日本却舍近求远,宁愿选择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定购非转基因大豆呢?
中华农牧企业网分析师李建雷告诉记者,曾经有一位日本大豆贸易商向其解释了其中的原委。首先是中国大豆质量下降,另外大豆的产地来源不明,更重要的是韩国和日本采购商往往希望拉长订货期限,从而降低风险,但中国的合约期限最长为一年半,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却长达三年。
加工:加工国有大豆越多,企业越亏损
“洋大豆”来势凶猛 我大豆产业岌岌可危
目前我国大豆加工业现状:(1)“跨国公司已基本控制了我国大豆加工业”。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跨国公司大举进入我国大豆加工业,使我国大豆总加工能力严重过剩,目前约为7000万吨,实际加工总量约为3500万吨。我们从行业内部调查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仍在开工的97家成规模的大豆加工企业中,外商独资或参股的企业年加工能力已占全国大豆总压榨能力一半以上。外资的进入使我国大豆加工业产能严重过剩,大豆压榨能力已是实际需求的两倍,有近一半的设备闲置。国内多数大豆加工企业或陷入亏损或濒临倒闭,少数勉强维持的也朝不保夕。与此同时,由跨国公司控制的大豆加工企业不仅迅速占领市场,而且取得了进口大豆的采购权和定价权。
(2)加工国有大豆越多,企业越亏损。
“现在我国大豆产业的外来投资者大都是跨国粮商,他们投资我国大豆加工业是以销售‘洋大豆’为前提的。”田仁礼说,这些跨国粮商在我国大豆加工业或独资或参股经营,参股但一般不要求控股,如ADM收购了华农集团湛江油脂厂30%的股份,却取得了其70%的原料采购权。这说明跨国粮商并不想利用我国大豆加工企业来赚钱,更不想冒大豆加工业的风险,只是想通过参股来获得进口大豆的话语权,把我国大豆加工业作为变现国际贸易利润的一个环节。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大豆企业不可能因为与跨国公司的合资合作而做大做强。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保护大豆产业健康发展
专家认为,我国大豆产业已处于不安全状态,一旦我国大豆加工业完全依赖进口,整个大豆产业都将受制于人。国际大豆市场稍有风吹草动,都会影响到我国大豆产业,甚至危及国家粮食战略安全。
有关部门应从国家粮食战略安全考虑,加强宏观调控,联合制定国家大豆产业振兴战略,将大豆加工纳入国家粮食安全应急体系。从国家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上,重新调整大豆加工产业发展方向与产业重点。同时加强对进口大豆总量和节奏的控制,切实维护我国大豆加工企业和豆农的利益。
尽快成立涵盖大豆种植、加工、流通、进出口贸易在内的非盈利性的中国大豆产业协会,改变我国大豆生产、加工、贸易等环节组织化程度低的现状,提高大豆产业组织化程度,增强我国在国际大豆市场的话语权。
千方百计增强大豆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高度重视大豆标准化生产,克服“绿色壁垒”,建立非转基因大豆保护区。按照国际规则,把农业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全面引入大豆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充分发挥我国非转基因大豆的优势。同时鼓励企业“走出去”,积极建立大豆海外生产基地和供货渠道,切实提升其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名词解释:
农产品特殊保障条款(SSG):它是针对部分对农产品进口实施关税化管理的成员所设立的一种紧急措施,目的在于避免部分成员对农产品实施关税化管理后国内农产品市场受到冲击。其中,获得特殊保障措施权力的发展中成员很少。
一般保障条款(SG):它是世贸组织框架内保护成员国内市场及产业的应急机制,所有成员均可使用。但是为了防止SG被滥用,世贸组织对实施一般保障措施有比较严格的限制条件,发展中成员一般难以利用一般保障条款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和产业。
中国入世时在大豆领域的承诺
一.中国承诺到2006年实现大豆油的贸易自由化。在过渡期内,对大豆油的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初始配额为171.8万公吨,配额内关税为9%,配额外关税为74%,为私有贸易实体预留份额为50%;到2005年,配额将逐步增至326.1万公吨,配额外关税降低到20%,为私有贸易实体预留份额增加到配额制取消前的90%。从2006年起,取消大豆油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进口只征收9%的关税。
二.对大豆的进口不建立配额制,关税限定在目前的3%。同时把大豆粉的关税限定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