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为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9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节日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对旅游景区、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和隐患排查,强化对月饼、酒类、肉类、水产品、粮食、蔬菜、乳制品、水果、卤制品、儿童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季节性小作坊、流动食品摊、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管,防止劣质过期食品、污染食品和不合格月饼、酒类食品进入消费环节。
通知指出,节日期间,旅游餐饮和婚宴比较集中,食品采购量和食品消费量较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吸取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邯郸成安县、保定顺平县两起食物中毒事件的教训,立即行动起来,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全面排查、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为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通知要求,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特别是旅游景点及其周边的宾馆、饭店及中小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月饼等节日食品市场的抽查力度和频次,对旅游景区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商务部门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净化肉品市场。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节日食品特别是月饼生产加工的监管,从生产源头上把住质量关。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加强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果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信息,协调各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
通知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安排好节日值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证全天24小时通信畅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对瞒报、迟报、漏报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