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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清真食品需民委审批 经营负责人应有少数民族

   日期:2006-07-2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041    
   目前北京有近3000家“挂牌”清真食品销售点是“自封”的,经过民族、工商部门审批核准,挂牌单位只有1200家。昨天,北京市民委主任张恕贤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北京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情况,他透露,北京将立法解决清真食品“不真、不便”的问题,清真食品销售单位负责人中要有少数民族等规定将写入法规。以后想开店卖牛羊肉,要先经过民委审批后才能开张。

    2003年至2005年,北京共开展民族保护类执法检查1080次,发现的问题一半都是清真食品经营当中出现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证照不全的案件。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久合向常委会会议汇报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执法检查情况时也提出,北京清真饮食网点减少,清真食品标志使用比较混乱,个别不法商贩违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违法经营或者有侵权行为的情况时有发生,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张恕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清真食品“不真”现象不少是经营者缺乏民族知识导致的,北京市将为清真食品立法,从加工、运输到销售各环节保证清真食品质量。今后,清真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中必须包括少数民族。在运输过程中,牛羊肉必须独立运输,不能与其他肉类混在同一辆车中。

    记者从市民委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经过民族、工商部门审核挂牌的“正规军”仅有1200余家,更多的是自己到工商部门注册后就开始清真食品的销售经营。目前,国家正在对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进行调研。市民委副主任马中璞告诉记者,待国家上位法出台后,民族部门就可以对清真食品销售实现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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