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GB1350-1999《稻谷》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6月9日以国标委农轻函[2006]17号文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改正处:
a. 更改A2条:
“称取净稻谷试样(W0)”更改为“称取水分12.5%~14.5%范围内的净稻谷试样(W0)”。
二 GB 1351-1999《小麦》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6月9日以国标委农轻函[2006]18号文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改正处:
a. 更改3.2.2.2条:
“黑胚粒:籽粒胚部呈深褐色或黑色的颗粒”更改为“黑胚粒:籽粒胚部呈深褐色或黑色并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b. 更改3.2.4条第一行:
“芽或幼根突破种皮不超过本颗粒长度的颗粒,芽或幼根虽未突破种皮已有萌动的颗”更改为“芽或幼根突破种皮不超过本颗粒长度的颗粒,芽或幼根虽未突破种皮但种皮已破裂或明显隆起且与胚分理的颗”。
三 GB/T5493-1985《粮食、油料检验及互混检验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6月9日以国标委农轻函[2006]19号文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a. 更改2.1条第一行:
“可将粮粒中部切断”更改为“可将粮粒中部横向切断”。
b. 更改3.2.4条第一行:
“玻璃状透明体者为硬质部分”更改为“玻璃状透明体半透明体者为硬质部分” 。